第一次世界大战: 条约与赔款
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蹂躏之后,西方战胜国强行与战败国签署了一系列条件苛刻的条约。 这些条约夺走了同盟国(德国和奥匈帝国,加入的奥斯曼土耳其和保加利亚)的大量领土以及强制索要了大笔战争赔款。
欧洲的面貌以前很少发生如此彻底的改变。 战争的直接后果是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沙皇俄国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覆灭。 1919 年 9 月 10 日签订的《圣日耳曼昂莱和约》(Treaty of Saint-Germain-en-Laye) 要求建立奥地利共和国,包括肢解后的哈布斯堡国家的大部分德语地区。 奥地利帝国将皇室土地割让给新成立的继承国家,例如捷克斯洛伐克、波兰以及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塞尔维亚王国(1929 年更名为南斯拉夫)。 条约还要求割让南蒂罗尔 (South Tyrol)、的里雅斯特 (Trieste)、 特伦蒂诺 (Trentino)以及伊斯特拉半岛 (Istria) 给意大利,以及割让布科维纳 (Bukovina) 给罗马尼亚。 条约中的一条重要规定是禁止奥地利放弃其新成立国家的独立性。 此限制条款有效地阻止了奥地利与德国的统一,而这个统一的目标是“泛德意志主义 (Pan-Germanists)”期望已久的,并且是奥地利出生的阿道夫·希特勒及其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纳粹党)所极力争取的。
二元帝国的另一部分匈牙利也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国家: 按照《特里亚农和约》(Treaty of Trianon)(1920 年 11 月)的条款,匈牙利割让特兰西瓦尼亚 (Transylvania) 给罗马尼亚;割让斯洛伐克和喀尔巴阡罗斯 (Transcarpathian Rus) 给新成立的捷克斯洛伐克;还割让其他匈牙利皇室土地给未来的南斯拉夫。 奥斯曼帝国于 1920 年 8 月 10 日签署了《色佛尔条约》(Treaty of Sèvres),结束了与协约国的战争行为;但此后不久,土耳其的独立战争开始了。 战后,成立了新的土耳其共和国,于 1923 年签署了作为替代的《洛桑和约》(Treaty of Lausanne),有效地分割了旧奥斯曼帝国。
1918 年 1 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大约十个月,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曾提出一个书面的战争目标提议清单,称为“十四点建议”。 其中八点建议具体应对与战胜的协约国军队相关的领土和政治协议,包括有关欧洲族群的国家自决权的构想。 其余原则侧重于预防未来的战争,最后提出建立一个国家联盟对未来的国际争端进行仲裁。 威尔逊希望他的提议能够带来公平和持久的和平,终结“以战止战”的“无胜和平”。
当德国领导人签署停战协议时,其中许多人相信“十四点建议”是未来和约的基础,但当美国、大英帝国、法国和意大利的政府首脑在巴黎会面讨论条约条款时,欧洲的“四大巨头”依情况而定共同制定了另一个计划。 欧洲同盟军队将德国视为争端的主要煽动国,最终对战败的德国强制实施极其严苛的条约义务。
1919 年 5 月 7 日,将《凡尔赛和约》(Treaty of Versailles) 提交给德国领导人签署,强迫德国将部分领土割让给比利时(欧本-马尔梅迪[Eupen-Malméd])、捷克斯洛伐克(赫鲁钦[Hultschin])和波兰(波兹南、西普鲁士和上西里西亚)。 将1871 年普法战争后吞并的阿尔萨斯和洛林归还给法国。 所有德国海外殖民地由国际联盟托管,拥有德意志族群占主体的但泽市成为“自由市”。 条约规定对莱茵兰实施非军事占领以及给予法控萨尔区特殊地位;公民投票来决定丹麦-德国边境北部石勒苏益格地区和上西里西亚地区的未来归属。
或许最令战败国德国感到耻辱的条约部分是第 231 条,俗称“战争罪责条款”,迫使德国承认承担发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全部责任。 因此,德国对所有重大损失负责,并且法国总理乔治·克列蒙梭特别坚持强制索取巨额赔偿。 尽管明明知道德国不可能支付如此高额的债务,克列蒙梭和法国人仍然十分担心德国迅速恢复并对法国发动新的战争。 因此,法国人利用战后条约体系寻求限制德国重新获得经济优势和重新武装的努力。
德国军队被限制在 10 万人,并被禁止征兵。 条约限制海军舰船在 10 万吨以下,还禁止购买和保留潜水艇。 此外,德国还被禁止拥有空军。 德国必须对德皇及其他发动侵略战争的首犯进行战争罪诉讼;在诉讼中德皇或其他大多数国家领导人没有出现在莱比锡审判的被告席上,大部分被判无罪,因此被普遍认为是虚伪,甚至在德国也有这样的看法。
新组建的德国民主政府认为《凡尔赛和约》是一个“强制和平”(Diktat)的条约。 尽管法国因比“四大巨头”中的其他国家遭受了更大的损失而坚持严苛的条款,但和约最终也未能够有助于解决引发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国际争端。 相反,它阻碍了欧洲内部的合作,并且使起初曾经导致战争的潜在问题更令人烦躁不安。 各方都为战争做出了惨重的牺牲以及付出了众多的生命,感到负担沉重的不仅有战败国,而且也有战胜一方的国家,例如:意大利,战后所得到的好处与其在人员和财物方面所付出的高昂代价不相匹配。
对于战败国——德国、奥地利、匈牙利和保加利亚的人民而言,各自签署的和约似乎都是不平等的惩罚性条约。 战败国政府,无论是德国或奥地利的民主政府,还是匈牙利的独裁政府,以及保加利亚的临时政府,都很快就开始违反条约中的军事和财务条款。 试图修改和违抗较为繁重的条约条款成为各自对外政策的主要因素,最终显示为国际政治中的不稳定因素。 例如,战争罪责条款,必须履行的赔偿款以及针对德国军队的限制条款特别在大多数德国人的心目中令人感到焦虑。 修订《凡尔赛条约》是向德国激进的右翼党派,其中包括希特勒的纳粹党,提供的平台之一,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至三十年代初,这对主流选民而言是可信度。
承诺重新武装军队、收回德国领土(特别是东部的领土)、重新在莱茵兰建立军事区、经过如此的惨败及和平之后在欧洲和世界列强中重建荣耀,对极端民族主义情绪推波助澜,使普通选民往往忽略了纳粹更为激进的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