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敌”
尽管犹太人是纳粹的主要迫害对象,但他们并非唯一遭迫害的群体。也有其他个人和群体被视为“不受欢迎”甚或是“国家公敌”。刚刚平息政治反对者的声音,纳粹就开始对其他“外来者”施展暴虐。
与犹太人一样,罗姆人(吉卜赛人)也被纳粹定为“非雅利安人”和“劣等”种族。自从十五世纪以来,罗姆人就在德国生活,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受到歧视。在 1933 年之前的很长时间里,他们早已受到政府的歧视。在纳粹统治下,各主要城市的罗姆人(吉卜赛人)家庭遭到围捕,他们被取下指纹、拍照,并在警察看守之下被迫住在指定区域。
纳粹还出于信仰而非种族原因迫害耶和华见证会——一个小型基督教团体的成员。在纳粹德国,表达忠诚的方式是举起手臂高呼“希特勒万岁!”(Heil Hitler),耶和华见证会的信仰不允许他们这样做,也不允许他们加入军队或通过向旗帜敬礼表达对任何政府的忠诚。因此,希特勒上台后不久,耶和华见证会成员开始被送往集中营。那些幸免于难的耶和华见证会成员也失去了工作、社会福利及所有公民权利。尽管如此,耶和华见证会成员仍然继续集会、布道和分发宗教小册子。
同性恋者也由于行为上的原因成为纳粹的迫害对象。纳粹将同性恋关系视为“反常”、“非人类”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不会产生后代,与纳粹鼓励“雅利安人”生育的政策相违背。希特勒上台后不久,冲锋队 (SA) 就开始针对同性恋俱乐部展开搜捕。许多同性恋者被逮捕,关进集中营成为囚犯。其中包括许多十几岁的青少年。
关键日期
1933 年 6 月 24 日
普鲁士取缔耶和华见证会
普鲁士纳粹政府决定取缔耶和华见证会。耶和华见证会成员拒绝行“希特勒万岁”致敬礼,并且从 1935 年开始拒绝在德国军队服役。1936 年,德国开始大规模逮捕耶和华见证会成员。许多人被关进了集中营,几乎所有主要的集中营中都有见证会成员。尽管耶和华见证会成员只要在一份放弃信仰的声明中签字就可从集中营释放,即使如此,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仍拒绝放弃他们的信仰。
1935 年 6 月 28 日
纳粹强化反同性恋法律
纳粹迫害德国男同性恋者,其性取向被认为妨碍了德国民族繁衍。1935 年 6 月 28 日,纳粹政权强化了德国刑法第 175 条,规定男同性恋之间即使存在友谊也属刑事犯罪。“顽固不化”的同性恋者被关进监狱;其中一些人后来被送入集中营。集中营中关押了 5,000 名到 15,000 名同性恋者,大多数是德国人和奥地利人,他们必须佩戴粉红色三角形补丁,标记其为同性恋者。
1944 年 8 月 18 日
共产党领导人在布痕瓦尔德集中营被处决
恩斯特·台尔曼(Ernst Thaelmann)在布痕瓦尔德 (Buchenwald) 集中营被处决。他自从 1925 年以来一直担任德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曾一度是德国总统候选人。他在集中营附近的一间厂房遭空袭时,被纳粹党卫军看守杀害。台尔曼在 1933 年德国国会大厦(德国议会)纵火案发生时被捕。他在集中营中度过了 12 年。共产主义者、社会民主党人和工会活动者都是纳粹的主要迫害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