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粹集中营系统
纳粹集中营系统起初用于镇压政治上的反对者。在第三帝国早期,纳粹主要监禁共产党人和社会党人。1935 年前后,也开始监禁纳粹所认为的种族或生物学上的低劣者,尤其指犹太人。二战期间,纳粹集中营系统的组织和规模快速扩张,其用途也从监禁发展到强制劳动和直接屠杀。
在整个欧洲的德占区内,德国人逮捕了那些反抗他们统治的人,被归类为劣等民族或政治敌人的人也是他们的逮捕对象。因反抗德国统治而被捕的人,大多数都被送往强制劳动营或集中营。战争使集中营和囚犯的数量都增长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在三年的时间内,囚犯人数增长了三倍,战前约为 2.5 万人,而到 1942 年 3 月增长至约 10 万人。囚犯来源逐渐多样化,他们来自欧洲各地。集中营的囚犯的确会直接因劳累而死。根据党卫军报告,1945 年 1 月,就有 70 余万人登记到集中营。
德国人将整个欧洲范围内占领区的犹太人驱逐到波兰的灭绝营和集中营。在灭绝营,对他们进行有组织的屠杀;在集中营,强迫他们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也就是所谓的“通过劳动灭绝”。数十万罗姆人(吉卜赛人)和苏联战俘也有组织地被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