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粹统治
1933 年 1 月 30 日,阿道夫·希特勒被任命为德国总理,这标志着德国民主政治的终结。在种族主义和独裁主义思想的引导下,纳粹党人废除了基本的自由体制,力图打造一个“民族”共同体。理论上,“民族”共同体联合了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所有社会阶层和地区。但实际上,第三帝国迅速演变为一个警察国家,国人遭到独裁统治的逮捕和关押。
在希特勒担任总理的第一个月里,他开始推行蓄谋已久的“同步”政策,迫使各组织、政党、州政府与纳粹党站在同一战线上,并将他们纳入纳粹政府的领导。文化、经济、教育和法律均处于纳粹的严密控制之下,贸易联盟被废除,工人、雇员和雇主也纷纷被迫加入纳粹组织。1933 年 7 月中旬,纳粹党成为德国唯一允许存在的政党。国会(德国议会)沦为希特勒专政的傀儡,元首的意志成为政府方针政策的依据。
希特勒任命了诸多纳粹党员担任政府官职,这提升了他在国家官员中的威信。根据纳粹党的领导原则,上级对下级具有绝对的权威,下级必须绝对服从长官的命令。希特勒就是第三帝国的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