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rmans attend a class in racial theory. Germany, date uncertain.

纳粹种族主义

纳粹对种族的认知和观念影响着纳粹德国日常生活和政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纳粹认为犹太人是一个单独的劣等种族。这种错误观念被称为种族层面的反犹主义。

纳粹关于种族的整套认知和思想被称为“纳粹种族主义”或“纳粹种族意识形态”。与其他形式的种族主义一样,纳粹种族主义的形成也基于偏见和刻板印象。

纳粹借鉴了欧洲和北美地区普遍存在的种族观念,但基于阿道夫·希特勒的种族阐释,其种族主义的具体内容尤为极端。希特勒在《我的奋斗》(Mein Kampf,1925)一书中阐释了其种族主义世界观,将种族纯洁和种族斗争理想化。纳粹在德国掌权后,这些思想推动了政府政策的制定。希特勒的种族观念被广泛认为是错误和不道德的。 

纳粹种族主义导致了600万犹太人和数百万其他人遭到迫害和大规模屠杀。

纳粹种族主义简介

阿道夫·希特勒和纳粹认为,世界分为不同的种族。 

纳粹认为,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特征。在其看来,这些特征代代相传,同一个种族的所有成员都具有相同的遗传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种族的外貌、智力、创造力和体力。 

在纳粹看来,某些种族的特征优于其他种族。根据纳粹的意识形态,拥有最佳特征的种族应支配其他种族。  

纳粹的雅利安种族观

希特勒和纳粹认定德国人属于“雅利安”种族,认为雅利安人处于种族等级顶端。因此,纳粹将德国雅利安人称为“主宰种族”。  

纳粹将雅利安人理想化为金发碧眼、健壮高挑的人。纳粹的宣传海报、照片和影片展示的都是符合这一理想的人。然而,许多被纳粹认为是雅利安人的德国人并不符合这些特征。例如,阿道夫·希特勒的头发是棕色,身材中等。因而纳粹不会仅根据头发或眼睛的颜色来迫害或杀害他人。 

纳粹认为,他们必须保护德国人免受劣等种族的侵害。为了保持强大,他们认为必须保证种族的纯洁性。对希特勒和纳粹而言,犹太人是雅利安种族的最大威胁。 

纳粹对犹太人的种族歧视

纳粹根据种族而非宗教来定义犹太人。他们声称犹太人属于一个单独的种族。他们还声称犹太人比其他种族都更低等。纳粹对犹太人的定义涵盖了并不信仰犹太教的人。 

希特勒和纳粹声称“犹太种族”特别危险,认为他们剥削和伤害了其他种族。因此,纳粹称犹太人为“寄生种族”,并尤其认定犹太人是正在毁灭雅利安种族的寄生虫。这种错误和偏见的观念是其迫害犹太人的原因。纳粹想将犹太人和雅利安德国人区分开来,并试图强迫犹太人离开德国。 

纳粹界定和识别种族的失败尝试 

纳粹试图用科学来证明他们的种族理论,他们招募了医生和其他科学家来帮助他们。这些纳粹官员试图把人分成不同的种族,他们测量并描述人的身体特征,如鼻子、头骨、眼睛和头发。 

但这些分类尝试未能证明纳粹的种族理论。事实上,这些尝试反而揭示了人类无法被科学地划分为不同种族,人类天生具有多样性。然而,这一现实未能阻止纳粹,他们甚至制作了图表,向人们传授所谓有关种族的知识。 

纳粹种族政策

纳粹种族主义决定了纳粹如何对待德国人民。那些被纳粹认定为雅利安人的,受益于纳粹的经济和社会政策;那些被纳粹认定为非雅利安人的(包括犹太人),则受到迫害和歧视。例如,《纽伦堡种族法案》剥夺了犹太人的公民权利,这类法律还禁止所谓的种族混合。此外,纳粹还对他们认为的某些低等群体实施强制绝育,以阻止德国的残疾人、罗姆人和黑人生育后代。

纳粹种族战争

包括纳粹种族主义在内的纳粹意识形态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年)。

战争是纳粹种族理论的组成部分。纳粹认为,种族之间注定要发动战争。对其而言,战争是雅利安种族获得土地和资源的一种方式。具体来说,纳粹想要征服东欧的领土,并计划对那里的居民实施清除、统治或杀戮。他们认为,雅利安德国人应该控制那里的土地,因其是所谓的主宰种族。纳粹称这片领土为其“生存空间”(Lebensraum)。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纳粹从入侵波兰开始,占领了东欧大部分地区。在东欧的被占区,纳粹的行为极端残暴,他们压迫并杀害了这个地区的无数平民。

大屠杀与纳粹种族主义

纳粹种族主义导致六百万犹太人被大规模屠杀。纳粹谎称犹太人是对德国的生存构成威胁的劣等种族,必须将其消灭。在这类种族主义思想的驱使下,纳粹在二战期间对欧洲的犹太人进行了种族灭绝。这场种族灭绝被称为大屠杀。

重要日期

1925年7月
阿道夫·希特勒《我的奋斗》(Mein Kampf)第一卷出版
阿道夫·希特勒因企图推翻德国政府而入狱,他在狱中写了一本名为Mein Kampf的书,书名意为“我的奋斗”。这本书既是自传,也是政治宣言,其第一卷由纳粹党的出版社于1925年7月出版,第二卷于次年出版。在《我的奋斗》中,希特勒概述了其种族主义和反犹主义世界观。这些思想构成了纳粹意识形态的基础。1933年希特勒成为德国总理后,这些思想招致了致命的后果。 

1933年4月7日
《重设公职人员法》
1933年4月,纳粹颁布了第一部全国性的反犹太法律。这项法律被称为《重设公职人员法》,它允许政府解雇某些政府工作人员,包括犹太人和政治反对派。纳粹声称,该法律将确保政府更加可靠和高效。实际上,这项法律是一次大清洗。这是纳粹首次试图将犹太人排除在德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之外。

1933年7月14日
《绝育法》
1933年7月14日,纳粹德国政权颁布《绝育法》,该法律全称为《遗传病后代预防法》。它允许政府对某些有疾病的德国人进行强制绝育。该法尤其针对被诊断患有九类遗传性疾病的个体,包括遗传性失聪、遗传性失明和精神分裂症。根据这项法律,纳粹对大约40万人实施了绝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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